
有人提到羅傑斯強調從主觀性、現象學視角進行研究,同時也力圖整合「主觀」與「客觀」。我想進一步闡述我理解的羅傑斯「把自己放進去」的含義。
我說的「把自己放進去」,不是看問題的角度,而是他這個人做的動作,幾十年一直做的事情,他的出發點。一開始,當他發現在學校學的評估等在實際工作中不好用,同時碰巧接觸到蘭克(Rank)的工作,就是比較直接關心人的感受,帶著感受回應,他開始找到一種比較把服務對象當做一個人來看待和對待的方式。在他1939年出版的那本關於與兒童工作的書裡,他闡述的是諮商師對服務對象的關懷。那本書被行業廣泛注意到,結果他被大學聘請為正教授。後來他自己反覆調侃地提到,「很推薦」從正教授起步,省去了很多為了保住飯碗而不得不縮頭縮腦的年頭。然後,他花了一些年去認真研究心理諮商裡到底有哪些關鍵元素,以便教給學生真正有用的東西。到五十年代他說,現在我們可以比較肯定地說,這樣做諮商有用,但為什麼有用,我們不是非常清楚,雖然我們有一些猜測。所有這些過程中他一直持非常開放的態度,真的想知道到底是怎麼回事,沒有多大興趣去證明自己已經形成並鍾愛的理論。這種「我是一個人,在我自己的經驗場裡面去探索我所在的世界」,和「我猜世界是這樣的,讓我從一個客觀的角度去研究是不是」是很不一樣的。
羅傑斯的時代,離現代神經科學還差幾十年。1955年愛因斯坦去世時,他的大腦被保存起來,切片送給美國一些頂尖研究機構,比如約翰霍普金斯大學。但幾十年裡沒什麼消息。但羅傑斯對個人主觀現實的看法,很符合當代神經科學對人主觀現實的看法。這不是偶然的,而是來自他實際的開放態度。一方面,他作為一個「專家」,主張從內部去看人,而不是自說自話地決定那個人是怎麼回事。另一方面,他可以充分表達自己,但相信,在與人互動中他自己只是「一個」有自主性的人,互動的對方是和自己一樣有自主性的另一個人。自己和對方都不代表「客觀」立場。在這個意義上,沒有統一標準,只有兩個人(假如互動是在兩個人之間發生的話)的主觀現實,兩個人的觀點,在交流中兩個人逐漸了解對方的主觀現實和觀點。
這是我指的他「把自己放進去」,就是盡可能徹底地不扮演上帝。所以他對身後事不在意。雖然他當過美國心理學會主席(他說,你們不要以為我像在團體中那樣當協會主席,我該吵架就吵架),他反對官僚式的「組織」。很多年裡以人為中心圈子連一個國際的名錄都沒有,轉介個案都不容易。到羅杰斯八十壽辰,很多學生和同行去給他祝壽時對他說,這樣下去不行啊。他被說服,允許他們建立組織,那個組織就是ADPCA。第一次年會在芝加哥,在芝加哥大學的國際學生之家,羅傑斯參加了。我看過一個那次會議某次活動時錄像。次年因為羅傑斯去世而沒有開會。之後每年開會,除了2020年,本該又在芝加哥,但疫情開始,組織者無力改到線上。